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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09-16 00:00 来源: 发布人:

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规定和《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推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务会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主要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人才遴选质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鼓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能力,择优推免。

2、工作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由团总支书记、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毕业班辅导员、学院教学秘书为组员的外国语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

三、推免生条件

1、基本条件

1)被推荐者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并被我校录取的同批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5)被推荐者本科阶段素质测评中思想品德评议等级为优秀。

6)被推荐者体育成绩达到本科教学要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中成绩无不及格项目。体检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2、学业及综合素质

1)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前6个学期成绩排名应列所在专业前40%。(所指成绩均以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3)专业等级考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参加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100分计分制);日语专业通过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考试;朝鲜语专业通过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高级。

4)为培养型创新人才,提高培养质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有科技发明、创造、创新成果或获得专利者<已获专利局证书>;或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各类大赛如“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外语竞赛等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骨干成员;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家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者),且前6个学期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前50%,经三名以上我校本专业教师联名推荐,通过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审通过后亦可推荐。

5)为提高推免质量,将推免类型分为专业型与创新型分别推荐。专业型必须同时符合推免条件中的基本条件和学业及综合素质中第(1)、(2)、(3)款,创新型必须同时符合推免条件中的基本条件和学业及综合素质中第(1)、(4)款。申报推免的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型申报。

四、推荐名单的确定原则

1、推荐类型名额分配:专业型1人,创新型1人。同时两种类型各设1名后备推荐人选。

2、申报推免专业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申请表,要求申报推免专业必须是学生原本科专业的相应专业。

3、推荐原则

推荐成绩包括学业分数与面试分数两部分,其中学业分数占80%、面试分数占20%。学业分数为前6个学期平均学绩数(以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面试分数由学院成立的推免生面试专家组给出,学院面试专家组对所有符合条件报名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竞赛获奖情况复核,科研创新成果的专业符合度与层次、培养潜力、教授(或副教授)推荐意见等内容。以本科专业为基本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成绩排名,按照推荐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如果学生推荐成绩排名相同,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参照综合表现,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投票确定排名顺序。最终根据各专业排名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投票确定正式推免资格学生2名,后备推免资格学生2名,结果报送学校。

五、推免程序

1、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布置具体工作安排。

2、向全体学生公布学校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推免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3、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青岛理工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和“青岛理工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承诺书”,于917日上午9:00前由本人交到教学楼A102刘平老师处。

4917日下午6:00前,“学院推免面试专家组”在认真审核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实施细则进行逐一面试。

5、“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投票确定正式推免资格学生2名,后备推免资格学生2

6、按学校有关规定,在我院宣传栏和学院网站公示拟推荐推免生名单。

7、公示无异议后结果报学校。

六、接收与录取工作

接受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推免生工作的通知》等精神执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七、其它

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承诺不放弃当年硕士生入学资格,不参加当年就业,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当年不能申请出国留学,如有违反,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分、处罚。

3、本细则若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青岛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5915



附件:外国语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青岛理工大学2016年研究生推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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