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听说课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院教学工作的管理,深入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教学动态,做好指导、监控和服务工作,以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1、听说课人员及时间要求
(1)听课
学院正、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正、副书记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教研室正、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
(2)说课
学院每年新引进的教师在正式开课前必须在教研室说课2次。
2、听说课范围
(1)听课范围主要面向全日制本、专科生所开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等)。
(2)说课范围主要是新引进教师即将主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所选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等)。
3、基本要求
(1)听课人员须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总至学院,由学院协商解决或上报有关部门来及时解决。
(2)说课人员须提前做好说课准备,熟悉教材、授课对象等;说课时由教研室做好说课记录。
4、听说课工作管理
为了保证听说课制度的落实,学院领导听课由学院办公室安排,教研室正副主任听课由教研室安排,新引进教师说课由教研室安排,安排实施结果形成总结,报学院备案。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2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