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外国语学院实践教学检查实施办法
为保证我院实践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特制订实践教学检查实施办法。
一、检查目的
1.规范实践教学秩序,严格实践教学管理。
2.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监控,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1.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日常检查主要是指学院领导、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和有关教学管理人员,根据实践教学进程,对实践教学的开展情况、实践设备的利用情况和实践场所卫生、消防安全情况等进行的检查。日常检查的方式以实地走访、现场查看等为主。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实践课、语言实训、综合实训等。专项检查主要指对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的检查。
2.期初、期中教学检查
每学期都有期初、期中教学检查,教学院长、学员督导、教研室主任等对实践教学成果进行检查,主要为查看毕业论文完成情况以及实践课程的教学情况。期初与期末教学检查结束后,每个教研室需要提交教学检查报告。
3.学生对实践环节的评教
实践课程、专业实习或毕业论文完成之后,学生根据实践环节的教学情况对授课教师或指导教师评教。学院将依据学生评教情况逐步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2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