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前移培养质量检查关口,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
(一)开题对象
1.2024级在籍研究生。
2.2023级及以前未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的在籍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
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2025年9月28日(周日)。
翻译硕士研究生:2025年9月28日(周日)。
新闻与传播硕士研究生:2025年9月24日(周三)。
(三)开题组织
每个学位点成立由研究生导师、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行业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3~5人)组织集体公开答辩。
(四)开题程序
1.开题前,学院党委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做出评价;
2.导师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全面把关,做出综合评价;
3.学生汇报开题报告和文献述评,其中文献述评单独成篇且不少于6000字;
4.考核小组全面审查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素质及实践创新能力,结合导师意见,给出考核结果;
5.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五)开题结果
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考核不合格:
无故不参加学位论文开题,思想政治评价不合格或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在学位论文开题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开题考核小组和学位分委会审核认定的未达到开题要求的其他情况。
学院研究生首次学位论文开题不合格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参加学位论文开题人数的10%。
首次开题不合格的,须在3个月内申请重新开题。研究生最多可参加两次论文开题。重新开题不合格的,分流退出参照《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青理工校发〔2022〕103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材料报送及存档要求
1、各学位点于9月20前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安排汇总表》(开题-附件1)报学院研究生秘书;
2、开题结束后,各学位点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开题-附件2)(电子版、签字盖章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且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开题成绩。
3、材料存档要求: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附件5)均填写一式三份,分别由学院、导师、研究生本人留存。
(七)其他
研究生因出国、创业、休学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学位论文开题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可以申请提前或延期进行(最多延期一次),延期不超过一年。需延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填写《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延期申请表》(开题-附件6),由学院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备案。
二、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1、我校2023级在籍研究生
2、2022级及以前未完成中期考核的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2025年6月29日(周日)。
翻译硕士研究生:2025年6月29日(周日)。
新闻与传播硕士研究生:2025年6月24日(周三)。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重点考查学位论文进展,并对科研潜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全面评估。
(四)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3~5人),其中邀请1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行业专家。
(五)考核程序
1、中期考核前,学院党委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做出评价;
2、导师审查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做出综合评价;
3、学生提交毕业论文初稿,并作汇报;
4、中期考核小组结合导师意见,针对考核内容给出考核结果;
5、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六)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为不合格:
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思想政治评价不合格或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有两门学位课成绩未达到要求,累计有两门课程重修不及格,在中期考核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考核小组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的未达到考核要求的其他情况。
首次中期考核不合格的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参加考核人数10%。
首次考核不合格的,须在3个月内申请重新考核。研究生最多可参加两次中期考核。重新考核不合格的,分流退出参照《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青理工校发〔2022〕10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材料报送
1、学位点确定中期考核时间和地点并及时通知学院。学院于考核2周前将《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表》(中期考核-附件1)报研究生院。
2、学位点应及时通知研究生填写《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见中期考核-附件2),考核结束后及时审核存档。
3、考核结束后,学位点将《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中期考核-附件3)、中期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课程完成情况统计表(中期考核-附件4)(电子版、签字盖章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各学位点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登录中期考核成绩。
(八)其他
研究生因出国、创业、休学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考核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和学院批准,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需延期考核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填写《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见中期考核-附件5),由学院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备案。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