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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推荐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9-15 00:00 来源: 发布人:

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要求

1.树立科学选拔理念,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合理分配推免名额

要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突出改革导向,合理分配推免名额。要立足学校院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实际,进一步优化推免名额分配机制。要避免简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比例来安排使用推免名额。

3. 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确保推免规范透明

严格执行推免工作和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规范开展相关工作。要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考生自主报考。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推荐办法、推免生名额、复试录取办法、考生申诉渠道等信息提前公布。

4. 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推免公平公正

要切实发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推荐和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学院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审定。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详见附件),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等。

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院当年的推免生遴选,该成员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工作。

三、推免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5.体育成绩达到本科教学要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中成绩无不及格项目,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学业及综合素质

1.本科阶段素质评价中思想道德素质评价等级为优秀。

2.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前6个学期(学制为5年的为前8个学期)平均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应列所在专业前40%。(所指成绩均以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4.专业等级考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参加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100分计分制);日语专业通过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考试;朝鲜语专业通过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高级。

5.为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培养质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且前6个学期(学制为5年的为前8个学期)平均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前50%,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经3名以上我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通过团委审核,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公示无异议,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核通过后亦可推荐。

四、推荐名单的确定原则

1、我院推荐名额:2人;学校统筹分配名额:5人(学校统筹分配名额,用于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推荐,该部分名额由校团委负责审核受理)。

2、推荐原则

推荐成绩包括综合测评分数与面试分数两部分,其中综合测评分数占70%、面试分数占30%。综合测评分数为前6个学期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分数中的学业成绩以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面试分数由学院成立的推免生面试专家组给出,学院面试专家组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竞赛获奖情况复核,科研创新成果的专业符合度与层次、培养潜力、教授(或副教授)推荐意见等内容。

面试结束后,以专业为基本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推荐成绩排名,确定专业推荐人选;如果学生推荐成绩相同,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确定;综合测评成绩仍相同,参照综合表现,由面试小组投票确定排名顺序。最终根据各专业推荐结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投票确定推免资格学生2名。

五、推免程序

1、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布置具体工作安排。

2、向全体学生公布学校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推免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3、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和“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承诺书”,于915日上午11:00前由本人交到教学楼A201马松老师处。

4、915日中午12:40,全体符合条件报名学生到A202参加学院面试。“学院推免面试专家组”在认真审核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实施细则进行逐一面试。

5、915日下午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推荐成绩排名确定2名拟推荐学生。

6、按学校有关规定,在我院宣传栏和学院网站公示拟推荐推免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7、拟推荐学生名单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确定。

六、接收与录取工作

学校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接收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等精神执行。

七、其它

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承诺不放弃当年硕士生入学资格,不参加当年就业,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当年不能申请出国留学,如有违反,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分、处罚。

3、本细则若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打包下载

1、《外国语学院2018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公示时间及地点》

2、《推免工作进程表》

3、《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成绩排序及推免信息汇总表》

4、《青岛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5、《青岛理工大学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承诺书》


青岛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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