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人文与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和《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还包括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2.在工作小组指导下,学院成立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翻译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少于三分之二)。复试小组配备复试秘书(不参加评分)。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要求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
(1)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2)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
(3)报名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300分。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考生在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t.q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
(1)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2)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附件2);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准考证
(5)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
(6)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对录取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加分及审核政策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附件3)执行。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我院2025年所有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志愿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笔试考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等。
1.笔试考试:专业课、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

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按“复试小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计算考生专业面试成绩或笔试面试混合方式成绩;计算后的成绩,须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签名确认。采取多组复试的专业,同一学科(专业类别)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并制订相应导师评分的管理办法消除组间分数差异,以保障各组成绩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平性。
3.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
复试小组中应包含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测试,应尽可能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具有学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教师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考核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逐一形成书面材料备案。
(四)复试具体安排
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1)报到、资格审核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3月22日(周六)9:00-11:00,先到人文与外国语学院(1号教学楼 A101 室)完成现场报到和资格审查,然后到1号教学楼 B303室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2)笔试时间


2.面试时间
2025年3月23日(周日)8:00-19:00。
四、体检
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医院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由复试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按权重相加取和: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5%
其中:(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即为复试笔试成绩。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是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
其中,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方式
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如下: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分别排序。
2.参加同一批次(第一志愿复试与第一批次调剂复试属不同批次)复试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3.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有缺额且笔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类别),可由考生申请、经拟调剂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2.学院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排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当出现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计划调整等情况时,按照候补顺序补录。
3.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青岛理工大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附件7),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
(3)笔试复试成绩不合格。
(4)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
(5)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
(6)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
(7)有违背《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他人替考、考试舞弊。
(8)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9)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管理。在复试过程中,学校派出督查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研究生院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工作,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违法情况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检监察部门:0532-85071099,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2-85071303,yzb@qut.edu.cn。
学院咨询电话:0532-86877375,457584028@qq.com。
(三)信息公开制度
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等。
(四)回避制度
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
七、本方案由人文与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
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4.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
5.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
6.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7.青岛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
8.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操作指南
9.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