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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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6年贷款信息采集和续贷声明审核工作的布置说明

发布时间:2016-06-06 00:00 来源: 发布人: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安排布置2016年生源地贷款工作。
一、山东省生源贷款学生信息采集
1、面向对象:山东省生源学生申请2016年暑期贷款,需按照《关于采集报送2016暑假山东省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的通知》要求。
2、工作流程:学生填写《申请表》报送学院审核,学院采集信息,录入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截止时间: 2016年6月16日上午11:00前。
3、信息报送:各学院系统信息需导出,报送打印纸质版(签字、盖章)至各校区资助中心;报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截止时间:2016年6月16日上午11:00前。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声明填报审核
1、面向对象:非首次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需按照《关于开展2016暑期生源地贷款续贷声明工作的通知》要求登录系统完成续贷声明填写。
2、身份识别:第一次贷款办理时曾登录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有支付宝贷款账户。
3、审核要求:续贷学生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100字以上,6月10日前),方可审核通过;若学校审核未通过将不能办理本期贷款。
三、两项工作协调安排建议
1、面向所有贷款学生发布信息采集和续贷声明通知。
2、信息采集工作中的《贷款申请表》分省内、省外整理,省内录入系统,省外整理单独信息表备存用于后续贷款到帐核认。
3、根据《贷款申请表》“申请理由”栏中“是否有支付宝账户”问题的勾选,确认需做续贷声明的学生。
4、非支付宝贷款账户类型的省外生源地贷款证明,可使用附件3,到校区资助中心登记盖章。
5、严格审核贷款学生资格,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生(考试作弊、违纪处罚、连续留降级等)认真调查,慎重审批。


附件:2016.5暑期贷款信息采集、续贷声明工作布置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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