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要求,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2018]10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制定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及《青岛理工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促进推免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优秀应届本科生被遴选为推免研究生,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
(二)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牢固树立科学选拔理念,积极创新推免生遴选方法,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机制。提高选拔质量,避免唯分数论,选出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
(四)推免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强化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查。
(五)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战略需求,突出改革导向,合理分配推免名额。
(六)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工作和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按照学校推免工作要求,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健全多元评价体系,提高人才选拔能力。
(七)支持推免生校际交流,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
(八)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二、组织领导
1、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工作和学科工作的副院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组成。(详见附件1)
2、工作职责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推免办法要求,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3、回避制度
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院当年的推免生遴选,该成员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遴选工作。
三、推荐类别
推免生分为普通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退役推免生。
四、推免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
6、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要求。
(二)具体条件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各类推免生还应符合相应类型的具体条件:
1、普通推免生:
(1)前6个学期平均素质评价(简称素质评价,下同)排名,应在所在全年级专业总排名前30%(如30%不满足推免要求,可按排名依次顺延),素质评价所采用的成绩均以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2)外语水平成绩要求
①外语类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考试良好(百分制,80分以上为优秀,70-79良好)以上;英语专业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良好;日语专业通过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考试,或者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良好;朝鲜语专业通过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高级。
其他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或TOFEL成绩≥75分(两年有效),或GRE考试成绩≥295分(五年有效),或雅思考试成绩≥5.5分,或PETS-5考试成绩≥60分。
②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③)外语成绩证明应于2018年9月1日前获得。
2、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
申报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需由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或副教授)联合推荐并给出具体推荐理由,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或副教授)推荐信需经推免生所在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初审认定:
1.截止于当年8月31日前获得下列成果者,在申请时,素质评价专业总排名可放宽至前70%(含),英语成绩需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艺术类360分)及以上。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参加并通过学校的公开审核答辩,可直接获得推免生资格(简称直接推免专长生,下同)。直接推免专长生由学校单独预留名额,且不占推荐学院名额。
(1)在《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成果列表》认可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比)赛(详见附件6)获得最高奖(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二名),或参加由国际学科、专业协会举办的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二名)。
(2)理工类学生: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且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理工大学,在《青岛理工大学有特殊专长推免研究生实施细则》规定的T类期刊或SCI三区及以上、SSCI/A&HCI/权威社科期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3)经管文法类学生: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且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理工大学在CSSCI或SSCI源期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转载、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学术研究论文。
2.截止于当年8月1日,获得下列成果者,在申请时,素质评价专业总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含),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艺术类360分)及以上。经本人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审核答辩,学校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学校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名额择优推荐(名额由学校预留统筹,不占推荐学院名额),具体要求参照《青岛理工大学有特殊专长推免研究生实施细则》:
(1)在《青岛理工大学大学本科生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成果列表》认可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比)赛获得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三名);参加由国际学科、专业协会举办的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三名)。
(2)获得山东省教育厅认定的各类省级学科、专业竞(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二名);
(3)在本专业领域,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理工大学,以第一作者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青岛理工大学有特殊专长推免研究生实施细则》规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退役推免生
为鼓励更多高素质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学生入伍数量和质量,对于具有在校期间服兵役经历,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素质评价专业总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含),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艺术类360分)及以上,经学生所在学院和学校保卫处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退役推免生名额由学校预留统筹,且不占推荐学院名额。
五、推荐名单的确定原则
(一)学院根据学校2019年推免实施办法和工作部署,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及时在学院网站及宣传栏公示。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供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时学生的专业身份变化未满一学期者,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三)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的审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为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对提出申请推免的学生(申请普通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退役推免生)资格和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学院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申报材料、素质评价成绩及按全年级专业排名,按学生申报的推免类别在学院内张榜公示。
(四)学院将经审核符合申报学术专长推免生和退役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证明材料、学院审核意见等,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推荐,报研究生处。
(五)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对符合推免条件的普通推免生按1:1.5比例进行综合考核。
学院推荐人数4名,按照比例确定综合考核人数6名,参加学院组织的统一面试,最终形成学生综合排名成绩。
推免综合考核名额分配一览表
序号 |
本科专业 |
毕业生人数 |
综合考核名额 |
1 |
社会工作 |
54 |
1 |
2 |
英语 |
59 |
1 |
3 |
日语 |
52 |
1 |
4 |
广告学 |
62 |
1 |
5 |
德语+朝鲜语+汉语言文学 |
26+30+31 |
2 |
综合排名成绩由平均素质评价成绩(占 80%)和考核成绩(占 20%)组成。即综合排名成绩=平均素质评价成绩×80%+考核成绩×20%。综合成绩包含学业成绩、学业竞赛、科研成果、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面试得分等,考核成绩主要为面试成绩。
进入综合考核的学生必须参加面试。面试包括学生自述及现场提问,其中外语专业学生面试应使用所学外语语种。学生自述为5分钟,主要包括自我介绍、自身特长及推免的优势条件等;现场提问为10分钟,由面试老师即席提出问题,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学生未来规划等。学生自述及回答问题时,态度要端正,回答要简洁、准确,发音清晰。学生面试结束后现场打分。
面试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推荐成绩排名,确定推荐人选;如果学生推荐成绩相同,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确定;综合测评成绩仍相同,参照综合表现,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投票确定有推免资格学生4名。
学院根据综合排名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推免名单,并及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进一步征求意见。
(六)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和研究生处上报的推免生相关信息,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七)名单报送。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八)推免生注册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9月22日完成网上信息注册,并支付报名费;
9月28日网上报考,提交报考志愿,及时关注报考学校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六、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9月11日前,成立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并公示审核通过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2、9月12日,向全体学生公布学校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推免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3、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需提交:《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外语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承诺书》及有关科研创新成果、比赛、竞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在校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学术专长推免生需经三位本校本专业教授(或副教授)联名推荐),于9月13日上午11:00前由本人一并交至长江路校区1号教学楼509陈刚老师处。
4、9月13日下午,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认定,并将审核通过的具备特长生和退役推免候选人资格的相关申报材料(申请表、承诺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序、学生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等)、特长或服兵役证明材料(相关材料需经校团委、科技处、校保卫处(武装部)、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和审核专家签字确认)报研究生处。
5、9月14日,学院组织对申请且资格审核通过的普通推免生候选人进行考核面试(面试过程要录音录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包括所有参加考核学生的综合排名成绩及排名),同时完成《成绩排序及推免信息汇总表》(推免生所有信息)的填写。
面试时间:9月14日下午4:00
面试地点:长江路校区1号教学楼504
6、9月14日下午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推荐成绩排名,确定4名拟推荐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学院宣传栏和学院网站公示拟推荐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为3天。
7、9月17日将公示且无异议的拟推荐普通推免生名单、申请表、承诺书和《成绩排序及推免信息汇总表》,报送到研究生处,电子版《成绩排序及推免信息汇总表》发至zxj@qut.edu.cn。
七、其他
1、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
参照《青岛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七章第十七条到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执行。
2、本细则由人文与外国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本细则若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3、未尽事宜由人文与外国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