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夯实奖励助推基础,细致落实奖助育人工作,充分发挥先优典型示范作用,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青理工学生〔2018〕9 号)及其附件《青岛理工大学社会奖学金管理规定》,现将森隆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范围
我校二年级以上本专科学生
二、评审原则
森隆励志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上学年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奖助学金的获得者原则上不可兼得森隆励志奖学金。
三、奖励标准
森隆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 2000 元/年·人。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文明礼貌,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在校
期间无违纪行为;
2、生活简朴,为 2018-2019 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突出,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
综合测评成绩均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 50%;
同等条件下,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并获奖者优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者优先;生活节俭,自立自强,积极参与勤工助学,工作表现突出者优先
五、申报截止时间
5月10日上午12点,年级统一汇总发给负责人贾老师(QQ819049928)
六、提交个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