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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24 00:00 来源: 发布人:

为做好人文与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和《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按照《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青理工疫控组办字〔2020〕28号)的工作要求,做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及应对处置工作。

2、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学院总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工作小组由院长、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

3、学院成立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优秀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复试小组成员(参加评分)和2名秘书(不参加评分)组成,其中:1名秘书负责以录像的形式记录复试过程,以录音和录屏形式记录复试内容,特别是复试教师所提问题和学生答题内容(以备核查);1名秘书负责设备调试、组织、考生身份比对验证和现场应急处理等工作。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按考生复试答卷保存要求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机构职责

各组织机构认真履行《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遵循“要求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减”原则,强化复试考核,综合评价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一贯学业表现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统筹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调剂、录取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五)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三、社会工作专业招收研究生数量及第一批次调剂拟招收录取人数

专业名称

类型

专业代码

2021计划数

第一批次调剂拟招收录取人数

社会工作

全日制

035200

19

12

社会工作

非全日制

035200

10

10

小 计

29

22

四、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比例

(1)第一志愿复试实行等额复试。

(2)第一批次及以后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执行200%。

2、复试成绩要求

(1) 第一志愿复试成绩要求:

①符合国家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②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分数录取标准。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学术要求,以学校和学院按不同调剂复试批次发布的调剂公告要求为准。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复试前,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严防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完成相关资料上传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成绩单以及如下材料:①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②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入伍前有关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材料;④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等);⑤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入学后3个月内,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学校将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后,由复查人和工作小组负责人在复查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

(3)学籍(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4)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

(5)《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

(6)考生须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应提交的所有材料扫描件(或pdf文档),并确保清晰、准确无误。

2、加分及资格审核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国家上述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学校复试开始前2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同时向相关学院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独立对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审核,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学校所有学科专业全部采取“一平台”(钉钉平台)“双机位”(【主机位】、【辅机位】)的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复试包含如下几方面内容:

1、笔试: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

(1)笔试考试采用网络远程单独组织。

(2)社会工作专业笔试时间为60分钟。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生按要求下载《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张)》并打印。

①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为社会政策(见《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②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社会工作行政和社会保障两门课程,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根据考生既往学业和一贯表现考核,一般包含以下几方面: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

②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成绩证明等。

③个人代表性成果或作品: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其他成果;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2)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

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①测试考生对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②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考察社会工作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④考察考生对社会工作专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方向和学习计划。

⑤考察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在面试过程中如遇到网络信号不畅、考生连续回答不上问题等特殊情况,由复试小组视复试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时间。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负责组织,和专业面试同时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英语听说能力。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试题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2)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函调的《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决定不予以录取。

(4)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5、复试具体要求

(1)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考中,学院采取“一平台”“双机位”“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为确保复试“统一、合理、公正、公平”, 避免复试期间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复试各项测试须设立足量的题库和评分参考,试题难度要适当,同一学科类别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保持一致。

(2)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按“复试小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小组其余成员打的成绩平均分”方式,计算考生专业面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以取平均分的方式确定。计算后的成绩,须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签名确认。

(五)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流程

按照“双机位”远程复试流程进行:

第一步:考生按要求在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录入用于注册【主机位】、【辅机位】钉钉账号的2个实名手机号。

第二步:复试前技术准备。

(1)考生按照有关要求提早用考生实名手机号注册认证的【主机位】、【辅机位】钉钉账号,以及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并做好相关软件安装和调试准备。

(2)考生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指南》完成相应的操作。

第三步:签订《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交费及提交面试材料及注册【主机位】、【辅机位】钉钉账号用的手机号。

第四步:学院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复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复试。

第五步:远程笔试或综合面试前的系统调试。

第六步:远程笔试和综合面试。

(1)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要求,完成应该参加的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和加试的考试和信息提交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相关工作,视为自动放弃该门课考试,并按零分处理。

远程笔试期间如确实发生网络异常,考生需在2分钟(含)内处理完毕,将顺延复试时间;超过2分钟并在5分钟(含)内解决,重新进入复试,但须重新抽取本环节试题;超过5分钟,将暂停考生复试,考生可申请一次“再次笔试”,经复试小组组长确认同意,经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再次笔试。再次笔试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笔试相关工作,视为自动放弃该门课考试,并按零分处理。

(2)远程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考生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和本细则要求进行远程笔试和综合面试要求。如确因网络原因或复试小组认为考生复试存在问题,经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考生再次面试。

2、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网络远程笔试、面试:2021年3月27日

(2)第一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面试:2021年3月28日

网络远程笔试:2021年3月29日

(六)体检

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医院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调剂

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和本细则执行。

六、录取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由复试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按权重相加取和: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

其中: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即为复试笔试成绩。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是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

其中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方式

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如下: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分别排序。

2、参加同一批次(第一志愿复试与第一批次调剂复试属不同批次)复试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和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录取总成绩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2、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请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因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学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

5、有违背《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他人替考、考试舞弊。

6、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五)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青岛理工大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6个小时内回复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信息公示制度

1、学院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复试时间安排、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2、研究生处负责提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办法、各院系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等信息)和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3、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二)回避和保密制度

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三)复议制度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向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检查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四)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所需准备的钉钉平台、“双机位”设备、考场规则等相关要求,详见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青岛理工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五)学院咨询电话:0532-86879924;

电子邮箱:37059203@qq.com

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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