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人:马松 更新时间:2019-03-24点击次数:来源:字号:T|T

为做好人文与外国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会议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成立学院院长、学院总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

2.学院成立社会工作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本组复试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复试小组另配备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包括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

(二)机构职责

1.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学院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安排笔试和面试,及时公布考生关注的复试录取相关信息等。

2.按照《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要求,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专业复试相关要求、流程及细则。

三、社会工作专业招收研究生类型及数量

专业名称

类型

2019计划数

(含推免)

推免数

招收数

社会工作

全日制

10

1

9

社会工作

非全日制

5


5

小 计

15

1

14

  1. 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1)符合国家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2)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分数录取标准。

    2.复试比例

    (1)采取差额形式复试。

    (2)复试比例原则上执行16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复试前,考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过程中须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具体要求详见《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加分资格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国家上述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复试报到前3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同时向相关学院和研究生处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研究生处和学院分别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笔试(闭卷考试):专业课、同等学力加试。

    (1)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以《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50%。

    (2)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以《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以不低于60分为合格,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专业综合面试与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70分)

    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每生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养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情况。

    ②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成绩证明等。

    ③个人代表性成果或作品: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其他成果;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④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专业综合能力

    ①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考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方向和学习计划。

    ④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30分)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负责组织,和专业面试同时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试题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3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该科目成绩未达18分者,视为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学院在复试的同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采取查询《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认真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采取审查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心理测试等方式,全面严格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决定不予以录取。

    (4)心理素质考核主要考核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重点关注考生的心理状况,不参加心理素质考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5.复试具体要求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面试场所,考生需在候考室备考。

    (2)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专业面试成绩,按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其他成绩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流程

    第一步:学院报到,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步:交复试费

    第三步:体检

    第四步:笔试

    第五步: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2.复试时间

    2019年3月29日~31日

    3.复试地点

    青岛理工大学嘉陵江路校区,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黄岛)嘉陵江路777号。

    (五)体检

    学校按照上级有关体检文件要求,组织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以网上公布的为准。

    五、调剂

    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等见《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实施细则》。

    六、录取

    (一)总成绩的核算方式

    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折合初试成绩(百分制)×60%+复试成绩(100分)×4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2.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100分)×50%+〔(综合面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成绩)(70分)+外语听说能力成绩(30分)〕×5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总成绩的排名方式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分别排名。

    2.考生总成绩是按学院分学科专业排名。

    3.所有学科专业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一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或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18分)或加试不合格(<60分)。

    3.不符合报考条件、替考。

    4.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分配名额和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一志愿、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信息公示制度

    1.复试名单公布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复试时间安排、初试成绩等。

    2.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名称、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二)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

    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考务管理等工作规定,进一步细化考前试卷保密的各项工作流程和关键接待按关键人物的管理,确保命题、纸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等关键环节的安全保密。

    (三)复议制度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向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学院将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咨询电话:0532-86877375;电子邮箱:37059203@qq.com

  2. 联系人:单勃奥 ;手机:18753232528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3.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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