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日语(Japanese)
二、修业年限:四年
三、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训具有扎实的日语语言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日语高级专门人才。
五、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日语语言、文学、历史、政治、经济、外交、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日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良好的技巧训练,掌握一定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及较好的素质和较强的能力。
六、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了解我国的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
(2)掌握语言学、文学及相关人文和科技方面的基础知识;
(3)具有扎实的日语语言基础和较熟练的听、说、读、写、译能力;
(4)了解我国国情和日语国家的社会和文化;
(5)具有较好的汉语表达能力和基本调研能力;
(6)具有第二外国语的一定的实际应用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七、主干学科:日语语言文学
八、主要课程:
日语精读、日语听力、日语会话、日语泛读、日语写作、翻译、日语古典语法、日本文学史及选读、日本概况、英语等。
九、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比例:
总学分:220学分
课内教学总学时/学分:3092学时/191学分
(1)公共课:620学时/36.5学分;占理论教学总学时:20.1%
(2)基础课:384学时/24学分;占理论教学总学时:12.4%
(3)专业基础课:1416学时/88.5学分;占理论教学总学时:45.8%
(4)专业课:672学时/42学分;占理论教学总学时:21.7%
必修课学时/学分:2580学时/163学分;占理论教学总学时:83.4%
选修课学时/学分:512学时/28学分;占理论教学总学时:16.6%
其中: 分组选修课:192学时/12学分;占选修课学时:37.5%
任意选修课:320学时/16学分;占选修课学时:62.5%
其他环节学分数:17周/29学分
其中∶实践教学环节周数/学分:12周/12学分
综合教育体系:5周/5学分
第二课堂:1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