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主要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人才遴选质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鼓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能力,择优推免。
2、工作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详见附件),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等。
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院当年的推免生遴选,该成员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工作。
三、推免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5.本科阶段素质测评中思想品德评议等级为优秀。
6.体育成绩达到本科教学要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中成绩无不及格项目,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学业及综合素质
1.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前6个学期(学制为5年的为前8个学期)平均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应列所在专业前40%。(所指成绩均以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3.专业等级考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参加专业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100分计分制);日语专业通过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考试;朝鲜语专业通过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高级。
4.为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培养质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且前6个学期(学制为5年的为前8个学期)平均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前50%,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经3名以上我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通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公示无异议,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核通过后亦可推荐。
四、推荐名单的确定原则
1、推荐名额:2人。同时设后备推荐人选2人。
2、申报推免专业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申请表,要求申报推免专业必须是学生原本科专业的相应专业。
3、推荐原则
推荐成绩包括综合测评分数与面试分数两部分,其中综合测评分数占70%、面试分数占30%。综合测评分数为前6个学期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分数中的学业成绩以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面试分数由学院成立的推免生面试专家组给出,学院面试专家组对所有符合条件报名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竞赛获奖情况复核,科研创新成果的专业符合度与层次、培养潜力、教授(或副教授)推荐意见等内容。以本科专业为基本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成绩排名,按照推荐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如果学生推荐成绩排名相同,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参照综合表现,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投票确定排名顺序。最终根据各专业排名情况,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投票确定正式推免资格学生2名,后备推免资格学生2名,结果报送学校。
五、推免程序
1、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布置具体工作安排。
2、向全体学生公布学校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推免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3、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青岛理工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和“青岛理工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承诺书”,于9月14日上午9:00前由本人交到教学楼A102柯莉老师处。
4、9月14日下午,“学院推免面试专家组”在认真审核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实施细则进行逐一面试。
5、9月15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投票确定正式推免资格学生2名,后备推免资格学生2名
6、按学校有关规定,在我院宣传栏和学院网站公示拟推荐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7、拟推荐人员名单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结果报学校,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学校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接收与录取工作
学校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接收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推免生工作的通知》等精神执行。
七、其它
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承诺不放弃当年硕士生入学资格,不参加当年就业,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当年不能申请出国留学,如有违反,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分、处罚。
3、本细则若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外国语学院2017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公示时间及地点》
2、《青岛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青岛理工大学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承诺书》
4、学校通知链接
青岛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