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近期学院对擅自校外住宿学生进行了排查,经排查有3名学生未经允许擅自外出租房,严重违反了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的相关规定。
为严肃纪律,规范管理,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3名擅自外出租房学生警告处分,并限期整改。
擅自外出住宿学生名单:
日语151班薛晓妍、加永多加 日语152班倪杨波
请各班级以此为戒,进一步明确严禁擅自外出租房的规定,已自行外出租房的学生,本周内必须立即搬回学校住宿,否则按严重违反校纪、拒不服从管理认定,学院将通知家长进行劝退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相关要求
2、山东省相关规定
3、学校相关规定:
4、学院关于“特殊原因确需校外住宿”的认定范围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016年9月5日
附件1、教育部相关要求
《教育部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
http://www.moe.gov.cn/jyb_xwfb/xw_zllssj/moe_183/tnull_1446.html
附件2、山东省相关规定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sdedu.gov.cn/eportal/ui?pageId=465425&articleKey=471808&columnId=465614
附件3、学校相关规定:
《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附件4、学院关于“特殊原因确需校外住宿”的认定范围:
①生活不能自理,需家长陪读的;
②违反校纪、学业预警等原因经劝退但仍想继续上学,强制家长陪读的;
③家住学校附近,回家与父母同住的;
④大四期间因考研、实习等特殊原因提出申请,经学校核准备案的。